林海驛站改造提升(花間驛)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林海驛站改造提升(花間驛)項目已由東臺市行政審批局以東行審投【2023】4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東臺黃海森林投資發展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林海驛站改造提升(花間驛)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本工程原建筑物竣工于2009年,1#樓地上3層,2#樓地上2層,總建筑面積約6000平方米,現在原建筑物基礎上進行結構拆建加固、裝修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價: 6170萬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3年6月,竣工日期: 2023年10月
2.1.5 其他: 因本項目位于景區核心區內,現場施工情況較為特殊,須自行考慮施工圍擋搭建(圍擋搭建需按甲方要求)。本項目涉及原有建筑物部分拆除及垃圾清運,拆除工作應按各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自行采取必要的施工臨時支撐;垃圾清運需嚴格按照景區運營時間,不得影響景區正常運營。拆除及垃圾清運必須及時做好相關安全措施,保障現場施工及周邊游客安全,一切責任與招標人無涉。各潛在投標人須自行踏勘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報價。
2.2招標范圍: 林海驛站改造提升(花間驛)項目施工,完成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本工程原建筑物竣工于2009年,1#樓地上3層,2#樓地上2層,總建筑面積約6000平方米,現在原建筑物基礎上進行結構拆建加固、裝修改造等。本工程總造價約6170萬元,其中裝修改造工程造價約5867萬元,結構加固工程造價約303萬元。
2.3 本公告共劃分成 1 個標段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A3209810001000172002001 | 林海驛站改造提升(花間驛)項目 | 林海驛站改造提升(花間驛)項目施工,完成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與本工程項目相匹配的履約能力。
3.1投標人須具備 具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含結構補強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和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含限結構補強資質),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R投標人自2018年5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在3000萬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類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業績。
注:公共建筑指《建設工程分類標準》(GB/T 50841-2013)第3.2中除居住建筑以外的建筑。且本工程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樓、商住樓、工業廠房、物流倉儲,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樓、商住樓、工業廠房、物流倉儲的,應以扣除住宅樓、商住樓、工業廠房、物流倉儲相應指標后的業績為準。
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上述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 東臺本市市級 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的。 (此條可不選擇)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6)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2 3.2.1 3.2.2.其他要求: 3.2.2.1. ① 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 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為準); ③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 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本項目招標文件 投標人組建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必須為牽頭單位正式職工。 3.2.2.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2022年11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連續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2月以后任意連續6月養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2.2.3. 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2.2.4. 投標 3.2.投標人及擬派 (一)企業和擬派 (二)企業自2022年5月1日(含)以來,(提示語: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 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三)企業自2023年2月1日(含)以來,(提示語:近3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江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鹽城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 通報批評的; (四)投標人或者擬派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 2 家。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如下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人的資格申請,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成員單位總數量不允許超過2家,且必須滿足1家為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和1家為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含結構補強資質),需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以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為牽頭人,且各方權利和義務。 (2)聯合體成員單位對本項目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聯合體的投標。如果違反,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中標后,其成員不得變更。 3.5.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 3.6.若投標人符合蘇建規字〔2019〕2號文條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任意一項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信譽良好的企業,可以跨專業承接其他三個類別同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需滿足以下條件,投標時需提供下述“(二)擬承接工程的 若投標人符合蘇建規字〔2019〕1號文條件,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可以承接一級資質相應的業務。投標時需滿足如下條件,并提供下述“(二)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要求的相關證明資料:(一)企業信譽良好。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7〕151號)實施之日起無下列行為:1.因拖欠民工工資被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2.因違反建筑市場相關規定被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限制市場準入的。試行期間,企業發生上述情形的,從通報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在糾正違法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恢復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試點工程。(二)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 3.7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已啟用,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系統記錄,影響后續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4.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