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區域化聚合型智慧電站建設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新能源行業發展呈現速度快、覆蓋廣、數據點位密集、場站位置偏遠等特點,給運維工作帶來諸多挑戰:運維人員工作環境惡劣,設備檢修難度大,整體運維效率偏低,且安全隱患發現與應急處置存在滯后性。
當前,以智能傳感、大數據、人工智能為核心的新技術正成為破解上述難題的核心驅動力,推動場站向無人 / 少人化、模塊化、全流程數字化轉型已成為行業發展大勢。通過技術創新提升運維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已成為新能源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
本項目聚焦智慧電站建設需求,在集控側重點構建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升壓站巡檢子系統、物聯網子系統,為智慧電站建設提供系統性技術支撐;計劃同步在兩個新能源場站開展智慧化改造,重點實施智慧門禁、智慧消防、智慧周界、智能鎖具、智能設備部署及智能巡檢等智慧化改造,最終實現場站無人值守,推動檢修人員撤離并形成集中檢修中心的目標。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包括智慧電站建設數據采集標準化編制、智慧電站改造施工標準化編制、智慧電站實施方案編制、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開發、升壓站巡檢子系統開發、經濟活動分析子系統開發、物聯網子系統改造及場站側智慧化改造、智慧電站建設標準規范編制、研究報告編制。
2.1.3項目地點:湖南省長沙市、湖南省永州市江永縣、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等各場站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2.3.1主要研究內容:為國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場站智慧電站建設。項目以自組網、5G無線覆蓋為基礎,以智能巡檢機器人、高清攝像頭、智能傳感器等為支撐,打造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部署實施智能機器人、升壓站智能巡檢、智能門禁、智能消防、智能周界、智能鎖具等應用,最終實現場站的智能化運維和少人無人值守。
本項目施工前需編制智慧電站建設數據采集標準化、智慧電站改造施工標準化、智慧電站實施方案文件并經甲方專家評審通過后才能進行實質施工,所有文件應充分符合場站現有場景并遵循場站安全運行規則,在標準化的同時考慮到各場站的差異部分,形成后續的智慧場站建設的參照體系。
本項目主要在集控側構建支撐智慧電站建設的管控系統,系統主要包含新能源生產運檢管理、綜合管理、經營管理及基礎支撐模塊,通過這些功能模塊實現數據互聯互通,為新能源電站的高效運營與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本項目在集控側建設經濟活動分析系統,提供月度或者年度經濟活動分析會的數據統計和填寫,最終依據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的接入標準,集成到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
本項目在集控側建設升壓站巡檢子系統以實現對升壓站智慧化改造后的智能巡檢監視,對物聯網子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以實現對場站門禁、消防、邊界等的智能化管控,最終依據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的接入標準,集成到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
本項目主要進行智慧化改造,通過在升壓站設備區、繼保室、配電室等核心區域,部署巡檢機器人、熱成像雙光云臺、熱成像球機等多元化前端采集設備矩陣,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數據感知網絡,采用云邊協同的方式實現升壓站的智能巡檢。
本項目實現智能門禁、智能周界、智能消防、智能鎖具等,通過物聯網、大數據與智能控制技術的深度融合,各物聯設備可根據環境變化和業務需求自主調節運行狀態,顯著提升電站管理的智能化、高效化水平。
2.3.2預期目標:本項目需要完成6項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數≥10(提供受理通知書)、5篇軟著(提供證書)、6篇科技核心或EI檢索論文(提供錄用通知書),完成新能源智慧電站建設標準規范書編制,完成內容為替代人工巡檢、替代人員應急和典型故障處理策略的三份研究報告編制。
本項目需要提供和項目相關的系統的全量源代碼,包含但不限于智慧電站一體化管控系統及本項目新建的相關子系統、算法模型等。
2.4 項目服務期:合同簽訂后18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MI認證叁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電站智慧系統(或電站智能巡檢)建設(或改造)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電站智慧系統(或電站智能巡檢)建設(或改造)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1-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2-04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