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右翼前旗復興屯銀鉛鋅多金屬礦1區勘查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右翼前旗復興屯銀鉛鋅多金屬礦1區勘查項目(招標編號:CNGZB-2026-465)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中金(興安盟)礦業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2計劃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至2027年1月31日。
其中,鉆探工程須在進場后2個月內完成;樣品化驗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3招標范圍:1:2000地質測量6.14km2,1:10000水文、工程、環境地質測量35km2,勘探基線測量40km,工程點測量130點,1:10000放射性剖面測量5km,測井5500m。鉆探工程73500m(包含地質鉆探59530m,機動工作量6500m,透孔檢查3500m,水文鉆孔3970m),配套的礦產地質鉆探編錄70000m,巖礦分析70000件,綜合研究報告編寫通過評審備案及其他配套的技術服務(項目工作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表)。
本次招標工作量為預計工作量,采用單價不變總價可調合同,實際工作量可根據工作需要上下浮動,項目實施工程中,鉆探施工工作要服從發包方統一安排。
鉆探分為兩批次施工:第一批次41740m/60孔(含水文孔);第二批次31760m/58孔(含機動工作量、透孔檢查)。
2.4本項目特別說明:
2.4.1發包方不負責提供鉆探施工動力和施工用水,承包方自備動力設備、燃料和施工用水。
2.4.2每臺鉆機設備需配備兩臺及以上劈心機。
2.4.3本項目承包方需配備鉆機設備60臺以上,須達到60臺鉆機同時施工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注冊資本金須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并保持良好履約記錄、有能力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企業。
②投標人具有應急管理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鉆探或地質勘探類)。
(2)業績要求:
具有類似規模項目經驗和具有足夠的技術、人員、設備實力,且具有良好施工經驗的施工單位,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若2025年報告未出,提供2022-2024年報告)。
(4)人員要求:
①投標單位須具有地質類專業高級技術職稱30人、中級技術職稱60人及以上。
②項目組成人員須滿足40人。其中,地質礦產30人(其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15人)、物化探5人(其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3人)、水文地質5人(其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3人)。
③需配備項目經理1名、現場專職安全員1名。其中項目經理職稱為地質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且擔任過兩項及以上類似工程的項目經理;現場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以上管理人員年齡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且都必須是投標人正式聘用的在職員工,與投標人簽有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
(5)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①聯合體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②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③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④聯合體內最多不得超過3家,并且聯合體各方注冊資本金均須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施工方須具有應急管理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鉆探或地質勘探類)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注: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