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集鎮工業園基礎設施改造工程(EPC)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邱集鎮工業園基礎設施改造工程 已由 睢寧縣經濟發展局 以 睢經濟發投【2023】84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睢寧縣邱集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邱集鎮工業園基礎設施改造工程(EPC) 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2.1.2建設規模:項目包括緯三路長 1220.74 米,主道路寬14米,設計車速30千米/小時;商住街道路長428.46 米,主道路寬14米,設計車速 30 千米/小時;同時配套建設增設雨污管道、路燈、交通、綠化等工程;高邱線增設雨污管網、綠化、亮化等;612 省道王林段外立面及門頭店招改造、亮化等;緯三路東、西及商住街工業園區主要入口處增加節點或節點提升;新建消防站建筑面積2425.26平方米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5137.45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圖審查時間除外);施工工期15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標準:
(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及有關標準,委托方有關技術要求,符合相關規定中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確保相關部門審查通過。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3)物資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和符合招標文件、總承包合同約定,并符合相關驗收。
2.1.6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包括工程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圖審、施工階段的設計配合服務等)、施工建設全過程,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檔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并交付招標人使用,完成并配合招標人辦理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等一攬子交鑰匙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排水)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同時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有效期內】;或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與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市政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須取得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3.3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指牽頭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如聯合體投標,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的人員)
(1)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建造師,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總承包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2)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企業信用報告 1)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按聯合體協議承攬施工內容的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2)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按聯合體協議承攬設計內容的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注:(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2)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站進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時在相應網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 (3)投標人業績(如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牽頭人的業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 投標人2018年7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造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設計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上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在投標文件“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公示一覽表”中勾選,(設計業績除外,設計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資格審查(其他)模塊”),備案的材料應能明確體現上述要求。】 (4)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 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18年7月1日(含)以來擔任過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造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設計 【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金額為準。 監理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中工程投資額為準; 設計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以上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在投標文件“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公示一覽表”中勾選,(設計業績除外,設計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資格審查(其他)模塊”),備案的材料應能明確體現上述要求。】 (5)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2家)。 (1)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聯合體協議書; (2)聯合體可以以施工單位或設計單位作為牽頭人; (3)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 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 (如為聯合體投標,包括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 3.7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投標人(施工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布的信息為準)。 3.8 投標保證金遞交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4.1 項規定;4.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