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廣東省湛江市
一、招標條件
本 惠州市博羅縣楊村鎮 30 兆瓦農業光伏電站項目 (含儲能) EPC 總承包招標 已由項目 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采取 公開招標 的方式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惠州市博羅縣楊村鎮 30MW 農業光伏電站項目(2.5MW/2.5MWh 儲能系統), 位于惠州市博羅縣楊村鎮境內。 場址中心地理坐標為 23°27'51.39"N,114°27'44.96"E, 本工程光伏規劃裝機容量為 25MWp, 占地約 478 畝,配備的儲能系統: 按總容量 10%考慮, 具備 1 小時充放電能力。以電網接入批復為準,如未發生可做相應扣除。
招標范圍:本標段的合同總裝機容量 24.95668MW;工程范圍包括光伏場區、升壓站工 程(需根據電氣專業需求在原升壓站內進行電氣設備基礎的加固和改造)、35kV 集電線路、 儲能系統工程 (按總容量 10%考慮,具備 1 小時充放電能力。以電網接入批復為準,如未發 生可做相應扣除。)、無功補償裝置(以電網接入批復為準,如未發生可做相應扣除)。光伏 區用地協調及相應稅費承擔、光伏區用地青賠賠償費、道路的工程設計、附屬設備及材料采 購(項目中所用電纜全部需為銅電纜)、光伏組件的卸車(光伏組件由招標方提供)、保管、 二次運輸、土建施工、設備安裝、工程檢查及試驗、設備單體、系統調試及啟動試運,以及 設備監造、人員培訓、工程保險、工程驗收、性能試驗及啟動試運行通過后的質量缺陷修補 和質保期服務,以及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輔助設施工程、 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整個工程所需要的勘察、設計 (包括初 設、概算編制、施工圖等)。以及為本項目配套儲能系統,項目建成后并入廣東電網。設計 儲能系統由 1 個不小于 2.5MW/2.5MWh 儲能單元組成,配置 1 套不少于 2.5MW/2.5MWh 鋰電池 集裝箱和 1 套升壓變流集裝箱 (變壓器配置容量是 PCS 容量 1.1 倍,同時滿足南網并網儲能 系統的驗收要求)。變壓器高壓側采用斷路器+隔離開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
投標人可為施工企業或設計單位。
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具有在有效期
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應具有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投標截止日應至少具有 2 項已完工的 25MW 或以上容量規模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業績,應提供合同掃描件及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不含正 在實施和新承接的業績。
3 、 項目經理資格: ①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 書、《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 B 證)。
注: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使用應按標準執行,持證人打印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 寫本人簽名,注明日期,并確保簽字日期在證書的使用有效期內。不符合上述標準的按證書 無效認定。
②擬派項目經理應至少具有 1 項 25MW 或以上容量規模光伏項目的項目經理業績,業績 為已完工業績(應提供合同掃描件及竣工驗收證明文件)。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3 年 10 月 12 日 09 時 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7 時
提示: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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