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2025年12月信號集中監測系統(新朔鐵路)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包,投標人須按標包投標,不得選擇每個標包中的部分貨物進行投標。招標范圍包括信號集中監測系統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物料名稱及規格型號、數量等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
序號 |
物資名稱 |
參考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使用單位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
|
1 |
信號集中監測系統 |
CSM-TD-CZ1 |
套 |
1 |
新朔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
簽訂合同后2個月內 |
新朔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大準鐵路分公司 |
供貨范圍詳見招標技術文件第四節 |
注:
1)報價時最多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2)規格型號僅作為參考,不作為評標依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產品名稱為“鐵路信號集中監測系統設備軟件和系統集成”的“中鐵檢驗認證中心”(原“中鐵鐵路產品認證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CRCC認證證書和產品名稱為“ZPW-2000區間軌道電路室外監測及診斷系統設備軟件和系統集成(不含診斷模塊)”的“中鐵檢驗認證中心”(原“中鐵鐵路產品認證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CRCC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并提供信號集中監測系統(或微機監測系統)的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供貨。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物資名稱型號等合同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上述信息,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且能體現出上述信息的技術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供貨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1-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1-13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