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宿遷發電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洋北街道,建設有2臺660MW發電機組,總裝機1320MW。電站2018年正式投產發電,至今已運營6年。電站距離宿遷市中心18公里,距離宿遷高鐵站15公里。一期廠區北側有4個坑塘,原為廠區燃煤堆場,二期廠區北側有1個景觀塘,無燃煤堆放情況。棄用后經雨水匯集等作用共同形成現有坑塘。因現有坑塘底部仍殘留未清理干凈的煤炭等。由于現有坑塘緊鄰京杭大運河,因此存在極大的環境風險隱患。針對現有坑塘歷史上曾堆過煤炭的情況,為徹底解決廠區現有坑塘可能存在的環境污染及合規隱患,計劃對廠區遺留坑塘進行系統咨詢治理,實現臨運河區域生態水環境提升。
招標范圍:本次臨運河區域生態水環境提升項目主旨為第一階段的斷源修復,具體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臨運河區域坑塘初步勘察咨詢(含測繪、物探、咨詢等)相關工作;(2)完成臨運河區域生態水環境提升方案設計、編制、咨詢等相關工作;(3)完成臨運河區域坑塘淤泥清挖、特性鑒定(取樣、化驗、報告等)、處置及水凈化,(4)最終坑塘詳細調查咨詢服務。
項目工期:本項目服務工期8個月,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審批通過的時間為準。
項目地點:國宿遷發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水污染防治工程)。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水污染防治類或污泥處置類技術咨詢項目(其中至少含有1份污泥危險特性鑒別或處置方案咨詢服務合同業績)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3-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3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