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21年民和縣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
詢比采購公告
2011-2021年民和縣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以民政(2026)10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2025年第四批省級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及縣級自籌資金,項目法人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技局,采購人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技局,采購代理機構為奕帆工程項目管理 (以下均簡稱“采購代理機構”),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詢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2011-2021年民和縣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
1.2
1.3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一)灌溉與排水工程:維修U型混凝土農渠(寬55厘米、深50厘米、厚10厘米)1130米、維修U型混凝土農渠(寬60厘米、深55厘米、厚10厘米)650米;
(二)拆除U型農渠:拆除U型混凝土農渠(寬55厘米、深50厘米、厚10厘米)122.04立方米、拆除U型混凝土農渠(寬60厘米、深55厘米、厚10厘米)76.05立方米;
(三)上水管道維修:土方開挖585立方米,現澆鎮墩13座;
(四)土地損毀修復工程:土方114710.16立方米、田坎修復土方14402立方米、修筑田埂土方2621.95立方米;
(五)田間道路工程:整修3米寬田間道路7200米,整修2.5米寬田間道路11153米,整修2.5米寬生產路5132米,山體垮塌清運土方2880立方米;
(六)建筑物:新建農路橋3處、管涵2處;
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2計劃工期:2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04月15日,計劃完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3建設
2.4質量要求:合格。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本次詢比要求供應商具備[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財務要求:供應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賬戶銀行近三個月內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資信證明(同時提供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或上一年度(2025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掃描或復印件應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會計)報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證書。供應商是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基本
3.3業績要求: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至響應截止日至少一項類似項目業績。(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驗收證明材料(完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報告)的復印件或掃描件為準)
3.4信譽要求:提供響應截止時間前10天內,“信用中國”、“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查詢截圖。
3.5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含)以上執業資格,符合2016年《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相關規定;供應商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6其他要求:
1)供應商須提供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承諾、保證工期、對本項目擬投入的勞動力及質量承諾(格式自擬)。
2)供應商須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項目承諾書(格式自擬)。
3.7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暫扣或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其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響應資格;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8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4.詢比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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