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常年法律顧問及法律糾紛代理服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業主常年法律顧問及法律糾紛代理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JXPOST-FW-26001,
1、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業主常年法律顧問及法律糾紛代理服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JXPOST-FW-26001
三、項目概況:根據嘉興市 綜合辦提交、經嘉興市 總經理辦公會審核批準的采購需求和立項方案(采購需求:嘉郵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2026〕9號,立項批復:嘉郵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2026〕9號),本項目為確保企業合規經營、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落實合規管理的發展需求,需采購業主常年法律顧問及法律糾紛代理服務。
四、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五、采購內容及相關要求:
(一)采購內容
本項目為1個標包,2個品類,中標1家供應商,總預估采購金額67.96萬元/2年(含稅),其中常年法律顧問費3.96萬元/2年,法律糾紛代理服務費64萬元/2年。
| 標包號 | 服務名稱 | 品類 | 服務范圍及要求 | 最高限價(含稅) | 服務期 | 預計采購額(萬元/含稅) | 權重 |
| 1 | 業主常年法律顧問及法律糾紛代理服務采購項目 | 1-1:嘉興市 法律糾紛代理服務 | 接受嘉興市 (含縣(市) )的委托,提供涉及公司的民商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引訴糾紛、訴訟或者仲裁、復議、行政裁決程序的法律代理服務。 | ≤以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212號)各檔最低費率標準 *58% (折扣率)/件 | 2年 | 64萬元 | 94% |
| 1-2:嘉興市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 (一)為嘉興市 (含縣市)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二)協助嘉興市 (含縣市)審查、起草或者修改合同、承諾函、公函、章程等法律文件;(三)協助嘉興市 (含縣市)審查、起草或者修改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四)參與嘉興市 (含縣市)重要事項或法律糾紛的談判、協調、調解,應嘉興市 (含縣市)要求出具律師函、法律意見書;(五)協助嘉興市 (含縣市)對員工進行法治宣傳,每年提供至少1次、每次2小時的法律合規知識培訓;(六)協助嘉興市 (含縣市)辦理商標、專利、著作權以及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事務;(七)協助嘉興市 (含縣市)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關的法律事務;(八)受嘉興市 (含縣市)委托,對交易相對方進行商務資信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九)協助嘉興市 (含縣市)開展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擬定合規整改方案,配合嘉興市 (含縣市)處理合規風險事件以及與有關部門進行合規溝通;(十)應嘉興市 (含縣市)要求每月為嘉興市 (含縣市)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資訊;(十一)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 | ≤1.98萬元/年 | 2年 | 3.96萬元 | 6% |
注:法律糾紛代理服務具體采購額以實際發生量為準,招標人不作承諾。
報價:投標報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約定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設備費、交通費、通訊(信)費、差旅費、管理費、利潤、所需相關的服務費用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負擔的一切稅費等,不含因案件需要發生的調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以及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機構等第三方收取的費用。若投標人報價不符合報價要求,將否決其報價。
法律顧問服務不高于1.98萬元/年(含稅);
法律糾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 法律糾紛案件代理服務計價方式 | |
| 標的額(萬元) | 累進費率 |
| 10萬元(含)以下 | 6-8% |
| 10萬元至50萬元(含) | 5-6% |
| 50萬元至100萬元(含) | 4-5% |
| 100萬元至500萬元(含) | 3-4% |
|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 | 2-3% |
| 1000萬元以上 | 1-2% |
本項目法律糾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參考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212號)的累進費率標準,其中≤以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212號)各檔最低費率標準 *58%,按折扣率報價;如代理一個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多個訴訟階段(包括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仲裁程序)的供應商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例:標的額10萬元(含)以下累進費率6%*58%,以此類推
2.辦理法律糾紛代理服務代理費,按照上述標準計算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件收取。
3.如涉及疑難、復雜案件,采購人也可根據需求一案一采,另行采購專項法律服務供應商。
(三)服務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由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再續簽一年,屆時重新簽訂合同。
(四)服務范圍(含下述單位的下轄分支機構):
| 1 | 業主 |
| 2 | 業主 |
| 3 | 業主 |
| 4 | 業主 |
| 5 | 業主 |
| 6 | 業主 |
| 7 |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嘉興市 |
| 8 |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嘉興市 嘉善縣營業部 |
| 9 |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嘉興市 海鹽縣營業部 |
| 10 |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浙江省平湖市 |
| 11 |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浙江省海寧市 |
| 12 |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浙江省桐鄉市 |
(五)需求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本次招標擬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方式。
2.2資格條件
2.2.1 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律師事務所。;
2.2.2 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3 投標人具有政府司法部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2.4 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政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年度法律顧問服務業績1例;
2.2.5 項目主辦律師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政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年度法律顧問服務業績1例;(企業業績與項目主辦律師業績不得重復使用);
2.2.6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截止開標時間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2.2.7 投標人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或“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2.2.8 被列入浙江省郵政 或供應商黑名單的投標人,禁止參加本項目;
2.2.9 本項目不接受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近親屬關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2.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2.2.11 截止開標時間的近三年內,律師事務所及其參與本次投標的團隊執業律師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2.2.12 投標人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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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