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招標人: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或買方):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由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規模:為改善現場作業環境,提升現場煙塵凈化效率,并精準核算風量、匹配設備參數,確保收塵、過濾、排放全過程契合現場空間、供電及生產節奏,規避合規風險。需對組裝分廠一二殘極料棚、鋼爪校直在線修理工位、導桿組件修理區域作業現場先進系統性的設計,再加裝煙塵凈化設備,進一步對以上三個區域產生煙氣、粉塵收集凈化。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貨期/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 天內完成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安全預評價、備貨,施工期自開工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60 個自然日,調試及培訓期15 個自然日,合計工期120個自然日。(投標方應在收到業主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7 個自然日內供貨到場并組織人員進場完成開工手續的辦理,逾期未完成開工手續辦理或未到貨的,自第8 個自然日起計入工期延誤,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招標范圍
(1)項目開標前,投標方必須到現場查勘核實現狀、設計、施工范圍和內容,若投標方設計分包,投標方必須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到現場查勘。
(2)組裝分廠
一、二期殘極料棚、鋼爪校直在線修理工位、導桿組件修理區域加裝除塵器的完整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可行性研究報告(含安全專篇)。
(3)負責組織具有資質的評審機構或專家組對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
評審,出具評審結果。
(4)根據評審后的設計圖紙,負責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的采購、現場施工、安裝調試、試車驗收、除塵器排口檢測、培訓等,滿足各個區域粉塵收集效率≥90%,所有除塵器排口排放濃度限制顆粒物符合≤10mg/m3,鋼爪校直、在線修理工位、導桿組件修理區域加裝的除塵裝置現場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1-2019)中焊接煙塵(總塵)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不超過4mg/m³的規定值。(以第三方監測數據為準)。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國” 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3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4.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4.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大氣污染)的施工企業。并同時具有環境工程設計專項(大氣污染)乙級及以上資質。(若施工單位不具備設計資質允許設計分包,需在投標時提供擬分包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材料,符合設計資質要求)。
4.2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3 近24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2 個月在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4.4 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 項及以上相同或相似工程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名蓋章頁)。
4.5 投標人擬派一名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4.6 投標人擬派一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 證); 4.7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6 年4 月13 日至2026 年4 月20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會員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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