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順200MW風光一體化發電項目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SZB-2026-04-006)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晉中市 一、招標條件 本和順200MW風光一體化發電項目總承包(EPC)(招標項目編號:M1100000048005363001)由晉中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晉中審批投核字(2025)1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本項目場地位于晉中市和順縣馬坊鄉柏木寨村、獨堆村、上木瓜村、下木瓜村、富家莊村、維上村、雙魚溝村、宜窯溝村、軍城村。本工程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建設安裝16臺單機容量為6250KW風力發電機組及配套設施,總裝機容量100MW。 2.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工程采用EPC項目總承包模式,除工程監理由招標人提供外,本項目開工前至通過竣工驗收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含風電場及進出場道路、220kV升壓站、送出工程及其配套水保、環保、消防等附屬工程的設計、設備采購、設備監造、施工、調試、試驗、試運、驗收及征地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含220kV送出線路)前期和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項目核準、送出線路核準、軍事、文物、地災、壓覆礦、環評、水保、安評、職業衛生、接入、安質環、社穩(征地及項目)、航評等前期專題、林業、建設用地批復、消防、取水、質監、電力業務許可、國土三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不動產權證等合法合規手續,所有手續辦理均包括報告編制、評審、協調及取得相應手續批文、證書,發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包人承繼并承擔相關費用。 (2)征租地及臨時補償的支付,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土地面積相對應部分的征租地費用、征地相對應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購買費、永久征地社保費、權證工本費、林地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土地復墾相關費用、房屋拆遷費、本工程相關的協調費用等; (3)勘察設計:地質勘測、施工圖設計、臨時工程的設計、竣工圖、技術服務以及為保證本電站正常建設、調試、驗收所需全部技術文件。 (4)設備采購及安裝:所有設備、材料的供貨、監造、催交、接車、接貨、驗收、倉儲保管及轉運、安裝;包含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塔筒(含錨栓組件)、箱變、220kV升壓站、220kV送出線路、對側間隔擴建、35kV集電線路。承包人針對本工程采購的設備必須經發包人書面確認。 (5)建筑工程:風電場工程、升壓站工程、集電線路工程、送出線路工程、對側端改造工程、場內外及進場道路(包含橋梁檢測與改擴建、桿線改遷、障礙物清理及恢復等)、臨建工程等。 (6)試驗及試運行: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項目涉網裝置的試驗、一次調頻、仿真建模、協調等工作,涉網試驗、項目并網前后設備調試及試運行(含風機并網后檢測),以及涉網試驗、一次調頻未完成前的限電協調、力調電費的減免等工作,在工程正式移交生產前,負責設備故障跳閘協調。滿足接入國家電網、山西電網對新建風電項目的全部要求。 (7)并網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能監辦備案、等保測評、并網調度協議簽訂、購售電合同和高壓供用電合同辦理等相關工作。 (8)驗收:包含但不僅限于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消防、水保、環保、檔案、土地復墾、防雷接地、達標投產及竣工驗收等專項驗收。 (9)培訓、工程保險、工程及其他設備在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內由承包人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及時完成修補等工作。 (10)承包人應承擔所有對外關系協調及費用處理,包括項目所在地捐款捐贈、補償賠償等費用。 (11)其他相關工作:風機、道路、線路、電氣一二次設備設施標示標牌等、安全設施、職業健康、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事項的“三同時”(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投入使用)工作。 承擔上述工作開展所需的全部費用。 3.工期:12個月; 4.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規范等質量驗收規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基本要求: (1)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資質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業績要求: 投標人(牽頭人或聯合體任意成員)近5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今)承接過至少1項100MW的風電場項目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至少包括封面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4.信譽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在“中國裁判文書網” 無行賄犯罪記錄(須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 5.人員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本單位在職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擬任施工負責人(可由項目經理兼任)須為本單位在職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擬任設計負責人應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或高級工程師職稱; 6.其他要求: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近36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聯合體要求: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的單位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所有成員方應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明確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明確聯合體所有成員方的有關責任與義務,各方并就合同條款共同分擔合同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成交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 |


